各位MMC會友
這次換小弟來麻煩大家了
事情發生在大概是2週前
舍弟開車回家途中遭機車以時速100km/hr撞擊
機車騎士送高雄榮總急救後並無大礙
經轉台南奇美醫院後已出院回家修養
車禍發生狀況簡述如次
1.地點:台一線省道與鄉道交會處(丁字路)。
2.車禍狀況
舍弟在前述路口停止後,綠燈時確認對向車道無來車後,左轉進入鄉道,在接近鄉
道時遭機車撞擊,當時車尾離省道邊緣約1.5m,機車時速約100km/hr,機車係撞擊
舍弟自用車位於鄉道之車頭保險桿。
3.處理狀況
A.車禍第一時間報警處理,有熱心目擊民眾留下來幫忙,但似乎並未目擊第一時間
之撞擊情況。現場警方量測完成後,隨即轉往高雄榮總對機車騎士進行筆錄,機車
騎士坦承以車速100km/hr行進,撞擊舍弟自用車。
B.舍弟車子保險桿破損、引擎蓋變形、避震器及上座均損害,損失約36000元,機車
騎士父親曾提出要舍弟拿點錢來墊墊醫藥費,舍弟並不同意,除非對方願意千和解
書,舍弟並向對方索取醫療收據及診斷書,辦理強制險出險,但對方表示要再觀察
機車騎士身體狀況(PS.機車僅僅小修理)。
C.舍弟多次探望機車騎士,原本機車騎士及其舅舅均表達誠意及歉意,前日再次前
往探視,機車騎士母親以父親不在不願多談,並表達機車騎士身體很虛弱,機車騎
士亦封口不談。
4.想請教諸位會友的是,依前述狀況,舍弟該如何處理最為適當。
謝謝大家,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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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 蔡ader ♂ 2003 香檳金 MS2.5
心有多寬,世界就有多大...
蔡兄 您好
1. 對方坦承時速 100km/hr , 這件事是否有記錄在筆錄上
因為牽涉到肇責的研判
若是沒有, 我們又無法舉證對方超速
則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, 基本上要理賠對方的所有損失
若是有註明車速, 則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是主力肇因, 而對方
超速是次要的肇因, 這時就會有 70 / 30 或是 60 / 40 的理賠
比例產生.
2. 不知道對方的傷勢如何 ? ( 扭挫傷+皮肉傷嗎 ? )
對方不想馬上談和解, 一般有兩個情形, 第一是
真的傷勢還沒有復原, 第二個是雖然沒有什麼大事
可是不想太快談, 想說到時談和解時, 可假裝受傷
不輕, 可多要求一點賠償.
3. 請當初處理的派出所員警, 把此案件轉到當地的
調解委員會, 調解委員會會通知雙到到鄉鎮市公所
去調解, 收到調解通知時, 要一併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
會同過去調解, 在這個過程時, 務必要三不五十打電話
或去探望對方, 避免對方在調解時, 咬我們一點也沒誠意
( 很多受害人在調解時, 都用這招而不願降和解金額 )
4. 若是確定彼此都有肇責時, 則你弟維修的部份費用
還可向對方求償.
第四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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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蔡兄,第四台大大:
> 我覺得如果是機車騎士是從鄉道衝出來(機車係撞擊
> 舍弟自用車位於鄉道之車頭保險桿。)那根本是機車
> 騎士的錯吧?我朋友最近也遇到一樁車禍....在土城中
> 華路與中華高中那條路交叉口(直行中華路)過了該
> 路口被未滿18歲女高中生擦撞左後輪~還被要求辦
> 出險~而且事發當時在現場有問條杯杯~沒事的話可
> 已走了~我朋友才離開~過了近10天~警察才說對
> 方要求辦出險~~根本不合理吧!?
> 請第四台大大指點指點
>
> 潛水珍珠白 傅全晨
> 個人網頁 jasonfu.myweb.hinet.net
有沒有錯並不是自己就可以認定的,對方雖然有錯但我方
卻不一定毫無責任囉?
發生事故後的誰對誰錯,也不是警員能說了就算的,警員
多半是抱著節省他自己承辦時間的態度,來明示或暗示雙方
直接和解,而不會給太多的良心建議。
所以發生事故時,除非真的是很輕微,否則務必得要求警員
丈量繪製好完整的現場圖,以及做好雙方的筆錄。
因為事故雙方通常都只會站在對自己有利的立場,而做出選
擇性的陳述忽略不利的部分,所以事後若有爭議得要對簿公堂
時,有完整的正式紀錄才不會吃了悶虧而有理說不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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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eo 車友會會長♂ @ ST220-Magnum Grey
傅兄您好
1. 有無駕照是行政處罰, 跟肇因研判比較沒有直接關係
2. 警察說沒事可以走了, 事後又通知要辦出險
警方當時有作筆錄嗎 ?
事後出險可能的情形是, 對方來申請強制險體傷的理賠
強制險的條款如下 :
被保險人因所有、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
,造成受害人體傷、殘廢或死亡者,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
vvvvvvvvvvvvvvvvvvvv
,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,對受益人給付保險金。
所以不管你朋友對還是錯, 強制險的醫療理賠部份
都是要由你朋友投保的強制險來申請.
第四台
謝謝會大、傅兄、第四台兄...
經再次向舍弟查證...
機車騎士在做筆錄時坦承自己時速100km/hr
也看到我弟的自用車但他不想理會
(PS.
1.前述內容均納入筆錄。
2.兩人都是在省道,機車由高處向下高速直衝,舍弟由低處靜
止左轉,2人均在綠燈狀況。可以確認的是,舍弟要左轉前,
該機車並未出現在視覺範圍內。
警察確實也如會大所說
均希望雙方直接和解
而不管責任如何
舍弟也只希望和解而已
但對方遲遲未給予正面回應
目前已經第四台兄之建議
請舍弟積極關切對方傷勢(實際上對方是行動自如)
舍弟想說這兩天再無善意回應
再聽從第四台兄之建議
請警方將本案通知調解委員會處理
謝謝大家的關心、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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